国家开始清理地下钱庄!转100万加币即定罪

来源:加国无忧 51.CA | 作者:思忆 | 发布日期:2019-02-11 16:49

2月9日,中国新华网发布了一条消息:两高司法解释明确非法买卖外汇认定标准,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人民币(约合100万加币)以上的,认定为情节严重,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。

海外华人网友称,这是国家开始清理地下钱庄,堵死最后资金外逃的路径!

新华网截图

(链接:http://www.xinhuanet.com/politics/2019-02/09/c_1124094520.htm)

地下钱庄是重点打击对象

先来看一下中国两高司法的解释。

新华社的报道称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介绍,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主要有两种:

一种是传统的,境内直接交易,倒买倒卖外汇;是指不法分子在国内外汇黑市进行低买高卖,从中赚取汇率差价。此类钱庄俗称为“换汇黄牛”。

另一种是当前常见的,境内外“对敲”方式,资金跨国(境)兑付,变相买卖外汇行为;是指以外汇偿还人民币或以人民币偿还外汇、外汇和人民币互换,实现货币价值转换的行为。

资金跨国(境)兑付型地下钱庄,不法分子与境外人员、企业、机构相勾结,或利用开立在境外的银行账户,协助他人进行跨境汇款、转移资金活动。

现在多数地下钱庄的主要业务是资金跨国(境)兑付,导致巨额资本外流,社会危害性巨大,属重点打击对象。

处罚标准

根据解释,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“情节严重”:(一)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;(二)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。

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“情节特别严重”:(一)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千五百万元以上的;(二)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。

网友热评

“支持,强烈的!”

“应该严格管制啊,世界上所有国家对资金外流都有管制。中国的钱就应该用在中国才对。对那些贪官往外转移资产的行为更应该严管。”

“堵死最后资金外逃路径!这就是打压地产的冲锋号!”

“打压地产势必造成资金外逃!在打之前先堵死外逃这路!不然,后果很严重”

“那用国内钱这里买房的咋办?每年只有5万美元额度”

“用亲戚朋友额度换又构成骗汇罪。”

小留买超跑咋办呢?

“早干嘛了 呵呵”

“早换的据说也要追溯哦。”

早换的也要追溯

国家外汇局已经表示,对于过去利用分拆汇款,蚂蚁搬家形式到境外购房产的中国公民,将依法进行外汇追回并罚款,若不能按时还回款项者,将判以刑法骗汇罪论处。

国家外汇局网站截图

(链接:http://www.safe.gov.cn/shandong/2018/0906/1257.html)

去年9月,国家外汇局就通报了一则违规案例,显示当事人是在2016年犯事,涉及金额250万英镑,构成逃汇行为,被罚150万元人民币。

外汇局早前也通报,2018年上半年,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1354件,罚没款达到3.45亿人民币,同比分别增长19.7%和59.5%,显示国家打击蚂蚁搬家逃汇行为已经向广度和深度进行,并取得阶段性成果。

两高的最新文件显示,目前打击重点已经转向非法买卖外汇和地下钱庄交易,华人想要违规境外汇钱的路径基本已经都堵死,没招了。